文勝質則史,質勝文則野。我不折不扣是個野人,光看在國中高中階段就經常計算『如果不讀歷史,分數夠不夠考上第一志願』、『如果放棄歷史,這次月考平均會不會及格』的這種德行,就可證明我實在是個不愛歷史的人。人類事件不斷在重複,何苦看這麼多前人的『榜樣』?當自己遇上了同樣的事,苦笑,然後在某個時刻因不經意的閱讀而發現以前也有人一樣苦過、因此感到安慰,不就歷史之所以被紀錄的用途嗎?想把讀史當成事先的警告,應該是無用的,畢竟人就是人,誰會真正心服口服地相信自己跟別人是一樣的?車轍痕跡一定是會不斷有人踩進去絆倒自己的。所以我看 story,但是缺乏 history。

 

不愛歷史、討厭理論、拒絕拿前人的話語當做自己的口花,野人大至上就是這個樣子。關於文學,就是『我想看什麼就看什麼,才不會有什麼系統性的研究或基於理論與實踐的追求』。

 

短篇小說,short story,應該是很合乎我人生需求的一種形式吧,既短、又只是 story。可是呢說真的,我也不清楚短篇小說的歷史,它史上有哪些強人強作,流變歷程,今日何者為大.......等等。開始有些意識,大概第一個是前老闆的夫人驟逝,我因而知道她早年出過一本短篇小說集,借來讀了。大約同個時期,艾莉思孟若以女作家且僅寫作短篇小說的奇勢,得到諾貝爾文學獎桂冠,使我開始注意她的作品(PS. Munro 得諾貝爾獎是 2013 年底,王宣一女士過世是 2015/2。明明是前者較早,我卻總以為我先看了王宣一的小說集,應該是《旅行》)。再來則是雖然沒耐心讀人家的小說,卻硬是買來村上春樹、瑞蒙卡佛、強納森法蘭岑談自己創作經歷的散文集,還都看完了。好吧,證明自己慣讀散文勝於小說,呵呵。

 

不過,孟若的小說我讀了好些篇,而且英文原版和中文翻譯的篇數可能還不相上下。可能因為先是讀英文版,畢竟除了字句層面以外、不同語言還帶著文化隔闔,因此距離感保持得若即若離,是非常美的閱讀經驗;最後得到一個總體印象:矜持,冷調,旁觀,以人物動作、場景描寫(及動作和場景中的節奏)取代旁白或心理分析及長篇獨白。所以應該會給不同讀者帶來完全不同的理解與想像。然後才看些中文翻譯,看得我常常想丟書、覺得譯者根本沒辦法呈現英文版裡的文句節奏啊。(但是又何奈?翻譯本來就只能把他國文字變成本國文字所能表達的形式)

 

然後又拿海明威的經典短篇小說集《沒有女人的男人》來看,這位仁兄連場景描寫也不多,對白很多。跟我熟悉的劇本形式有接近的地方,算是蠻合拍的。同時間讀英文版的老人與海,短短的長篇小說(或者叫中篇小說也不一定),真是太感動了(容後有機會再述),當時多麼慶幸我從來沒讀過中文翻譯版的老人與海啊!比這些英文小說閱讀稍早一些吧?則是看電影劇本:伊森霍克和導演合寫的《Before Sunset & Before Sunrise》。雖然我覺得那是個無聊的故事,不過讀英文劇本、如需使用就自己將之翻譯,這是我大學時代和畢業後尚未離開劇場前常幹的活兒,所以算是以故舊之事來放鬆身心而已吧。

又大約同時,也看了吳明益的《天橋上的魔術師》,雖然該書吸引了眾多讀者的喜愛,但我個人卻不甚喜歡。在現實回憶中間攙雜著弱弱幾絲魔幻氣息,雖然刻繪紀錄了某一年代(時代、以及人的成長階段)的特質,但也許是我不喜歡這樣的戀舊方式,所以總是無感。

 

最近正看法蘭岑的長篇小說《修正》,發現他在 essay 裡面的唧唧聒聒真的是他的天性吧!超多話的。 :D 不過寫成小說是比 essay 好看些,畢竟還得顧到節奏、使用對話、以及至少他會避免作者的長篇大論夫子自道。

 

另外則是愛爾蘭小說家威廉崔佛的《雨後》。他跟孟若的作品都是寫人的邂逅與離合(呃,短篇小說不都是以此為主嗎),但感覺比孟若更『離散』一些:蓋我所讀的孟若,大抵上都以一個兩個人物為主,緊緊環扣在有限人數的互動及線性進展上。崔佛呢,則比較多光影斑駁:他會帶寫幾筆核心環境旁邊的其他人事物,感覺上頻次比孟若稍多。

但兩人都屬『淡調』或『冷調』,我覺得。

 

《雨後》這篇講的是一個女子失戀後改變度假地點,孤身一人前往小時候父母帶她與哥哥常去的那家度假旅館。閱讀當時我自己正在一家度假旅館度個小假,拿著菸和這本書,穿著短褲、拖鞋,坐在小木屋外路邊的條凳上看這篇。初夏的早上十點左右,稍微悶熱的台灣中部淺山區,讀完時竟然抬頭看了看我自己的天空,好似穿越了時空、小說裡那個雨後溼熱蒸騰的小鎮廣場在瞬間曾挪移到我附近來似的。

 

雖然,經過翻譯以後,我可以百分之一萬確定,讀中文版絕對不會跟讀英文版有同樣的閱讀感受。不過,既然手上只有中文版,就還是接受這樣淺淺的『版溝』吧!畢竟既然只是個淺溝,跨過去時看到的風景大至上還是差不多的,如果近視而且不吹毛求疵於細節的話。

威廉崔佛,目前為止應該是我感到與我頻率最接近的短篇小說作者了。就繼續享受著吧。

 

2017/5/16 Tue 3am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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